新政已出 民用無人機結束“黑飛”時代——《輕小型民用無人機系統運行暫行規定》政策解讀
來源:中國農機網
民用無人機行業的發展在近幾年中非常迅猛,但困擾在于國內沒有明確的法規,對于民用無人機的研發設計等方面都有極大的限制,而整個行業也在期盼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現在終于來了!
近日,中國民用航空局飛行標準司公布了《輕小型民用無人機系統運行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下文簡稱“意見稿”),這相當于我國首部民用無人機交通法規。那么,這部《意見稿》給我們帶來哪些亮點?對民用無人機行業發展有何益處?對農用無人機做出哪些規定?筆者分一下四個方面來解讀。
首先是飛行人員要有一定資質
《意見稿》第五條規定:民用無人機駕駛員應當根據其所駕駛的民用無人機的等級分類,符合咨詢通告《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駕駛員管理暫行規定》(AC-61-FS-2013-20)中關于執照、合格證、等級、訓練、考試、檢查和航空經歷等方面的要求,并依據本咨詢通告運行。
通俗來講,民用無人機的機長與汽車駕駛員一樣,需要“駕照”,沒有駕照將沒有資格操控無人機。這對于目前國內民用無人機在飛行安全上有了極大的保障,避免了不熟悉操控的人出現錯誤而導致事故的發生。而且在農業植保上,更加專業的機長將對農田、農藥的使用“心中有數”,更加高效安全的實現農業領域的無人機飛防。
此外,民用無人機機長不得“酒駕”、不得粗心大意,一旦造成事故,機長將負有直接責任。
其次是飛行操作“云管控”
《意見稿》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定義是無人機系統(UAS: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也稱遠程駕駛航空器系統(RPAS: 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Systems),是指由無人機、相關控制站、所需的指令與控制數據鏈路以及批準的型號設計規定的任何其他部件組成的系統。
接入該系統的民用無人機會將無人機飛行數據實時上傳,數據至少保存3個月。
那么問題來了,沒有接入該系統的民用無人機要使用時怎么辦呢?答案是要咨詢相關部門的限制區域等相關情況并報備,而且沒有接入這一系統的用戶一開始就要到空管服務部門去上報,而且機身要標明相關信息。否則就是“黑戶”“黑飛”了。
此外,據媒體之前的報道,這樣的民用無人機云系統已經有上線的了。首屆民用無人機系統管理研究論壇上,AOPA執行秘書長柯玉寶介紹了“U Cloud”無人機監管系統。該系統以云計算為基礎,可以覆蓋1500米以下所有直升機、無人機等飛行器的低空監測,目前主要針對的是重量在7~25公斤,150米高度以下作業的無人機,無人機飛行時的所有動作變化,包括航跡、高度、速度、位置、航向等數據都會被系統所收納。系統會根據這些數據進行相關的預警、避讓工作以及安保工作相關應用的開發。
第三是飛行空域有了明確劃分
《意見稿》第10條規定:機長應確保無人機運行時符合有關部門的要求,避免進入限制區域。
限制區域包括機場障礙物控制面、飛行禁區、未經批準的限制區域。接入無人機云的用戶遵守該系統規定就可以。
第四是對民用無人機性能做出詳細規定
如圖所示,民用無人機被分為7類,在重量、飛行高度、飛行速度上都做出詳細的劃分規定。這些規定的出臺,對于民用無人機的設計制造將有很大幫助。
此《意見稿》可謂“前無古人”,在正式頒布后,民用無人機的操作飛行將有據可依,同時,也提升了入駐這一行業的門檻,在技術、管理等方面將變得更加規范可行,這對于民用無人機的未來發展將極為有益,可以說是突破了民用無人機發展的一大障礙,未來民用無人機行業以及整個市場都將進入一個新的、有秩序的層次,這對于民用無人機開發未來的一片藍海有重要意義。